我相信,人因為有緣,才會相遇。
因為有緣又有份,才會在一起組織一個美好的家庭。
人一旦有了家,不管男女,就要對另一伴及這個家負起責任,
這是做為一個人應該遵守的基本。
如果只顧自己的感覺,因你的自我而使得你的家人痛苦、無視家人的傷心。
我想~就連基本做為一個人的資格都堪慮!
最近朋友寄來一封E-mail,描述一隻母青蛙,
為了解救她的孩子們免於乾旱,用盡自己的力氣用它的雙腿開出一條水道
引導小蝌蚪遊到大池塘,真的好感動!
反觀有些人,為了一己之私<慾>,無視於孩子需要的是一個完整的家?
忍不住感嘆,難道連一隻青蛙都不如?
多活一年,就多看見一些稀奇古怪離經叛道的事發生,
也就不免在內心痛罵:這是甚麼世界!
2 則留言:
這就是母親跟父親的不同吧
有此一說:上帝無法照顧每個人,所以才讓每個孩子有一個母親。
只有母親的愛有如上帝的愛一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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