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8月8日 星期日

基本之道

我相信,人因為有緣,才會相遇。

因為有緣又有份,才會在一起組織一個美好的家庭。

人一旦有了家,不管男女,就要對另一伴及這個家負起責任,

這是做為一個人應該遵守的基本。

如果只顧自己的感覺,因你的自我而使得你的家人痛苦、無視家人的傷心。

我想~就連基本做為一個人的資格都堪慮!

最近朋友寄來一封E-mail,描述一隻母青蛙,

為了解救她的孩子們免於乾旱,用盡自己的力氣用它的雙腿開出一條水道

引導小蝌蚪遊到大池塘,真的好感動!

反觀有些人,為了一己之私<慾>,無視於孩子需要的是一個完整的家?

忍不住感嘆,難道連一隻青蛙都不如?

多活一年,就多看見一些稀奇古怪離經叛道的事發生,

也就不免在內心痛罵:這是甚麼世界!

2 則留言:

臭小子媽咪 提到...

這就是母親跟父親的不同吧

幽人 提到...

有此一說:上帝無法照顧每個人,所以才讓每個孩子有一個母親。
只有母親的愛有如上帝的愛一樣。